民事诉讼在俄罗斯:一些方面的人权保护和诉诸司法

回来先生,费尔南多*佩莱斯码头的话:"为我们提供我们的专业服务在我们的日常实践我们在这里服务和促进人权和法治的"(国际律师:我们是不是我们做什么。 国际条新闻,日年第一卷。),我想补充一点,是否对司法是有效的,在你的管辖范围,或者你感到痛惜的一个,或没有法治的 管辖权,则必须参与帮助人们保护人权,并在访问之以法。 如果你不老老实实地工作,人们将越来越多地发现有关问题与人权和法治并且它可能已经改变的情况。 公共记录证人有关无效性的俄罗斯司法机关,即使总统和其他高级官员讲话。 并且,当我们说的关于保护公民权利通过民事诉讼在俄罗斯,它所产生的事项诉诸司法和了解大自然的司法本身进入司法机构,因为后公民的公民权利保护的国家法院,将数量庞大,他们的上诉已经漂浮到欧洲人权法院。 此外,没有法律标准的人权和公民权利的保护,通过严厉的法律的执行,导致人们依赖非正式方式解决民事纠纷,这往往是腐败的。 通过这种方式,在种情况下你是 想知道,是法官在俄罗斯,不需要有任何宣传资格。 法官的下级法院是塞通过前任秘书,代表法官,法律顾问的市政和执法人员的公共检察官办公室通过法官考试和由总统任命的建议的最高法院。 显然,这一趋势反映在有关问题的足够透明度的独立性和质量的司法。 实际上,最大部分的民事诉讼执行工作根据的陈述权规定的规则的民事诉讼程序代码俄罗斯联邦,在法院的和平具有有限的民事管辖权,但首席下级法院审理的民事纠纷,首先,是镇法院和地区法院的城市。 司法审查法院的和平'的判决是行使由《城镇法院和地区法院的城市通过上诉程序。 但是,只要城镇的法院或 地区法院的城市不遵守规则的积极的法律或使一个重要的程序性错误,原告、被告或其代表可以应用于地区(州)法院审查该决定通过诉。 一个巨大数量的民事案件都输入中的最高上诉法院,并听取了在这些法院每年一次。 民事诉讼程序"文件"的程序,虽然民法补救办法是有效的,只有在那些执行根据本规则的,特别是,在有关条款的理由作出判断,提供的有争议的第一审判法院的上诉管辖权或最高上诉法院的判决强制执行等。 事实上,有一个详细的编写过程'的条款设立的方案协调会,但问题冗长的等待期限可能会出现,甚至当听证中被关闭。 例如,在第条的情况下听证会必须起草和签名的法官不得迟于三个 天后,法院会议闭幕。 然而,即使后一项是关闭的,你能等几个星期或几个月为了让动机的上诉的裁决。 当然,你不能已经得到了司法奖,虽然根据第条的理由的判决必须提请最多为五天,由于审讯案件的实质被关闭,该奖项是由的。 这并不是截止日期,该过程可能是漫长的。 根据该条款,的方案协调会的一个上诉到上诉法院或最高上诉法院通过法院授予。 但是,下级法院不可能已经交给上诉法院的第二个实例中的适当术语。 我要提到,作为一个例子,一对夫妇的事实,从我的实践。 我有抱怨过主席的特维尔州法院的三倍,在过去的六个月对红胶带有移交的两个民事案件审判的最高上诉法院从较低的法院,且 红胶带的理性判断的作出,必须提出上诉。 我的三个客户正在老年人和残疾人,所以这些出在过程中,确切的说,司法红色胶带,已经受影响他们的权利,不仅仅是缺陷的程序。 下一个问题是口译的积极的公法规则、人权和性质的法律本身通过的俄罗斯法院。 在我看来,如果你指的是实践中的欧洲人权法院在国家民事诉讼,它找不到理解。 事实上,公民被要求把行为针对俄罗斯向欧洲人权法院,因为法院的误解的性质的人权的本质。 我可以说一个例子从我的实践。 自年以来,我已提请欧洲人权法院的七个上诉我的客户的侵犯人权行关于第六和八中的欧洲人权公约》和第一条的 协议一个《公约》。 这些上诉接受了法院。 到顶部的文章'民事诉讼在俄罗斯:一些方面的人权保护和诉诸司法'